开店后与加盟总部续约需要注意三个方面1
在授权经营的旅途中,是没有永久车票的。你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享有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名称和组织系统的权力,依照你们的经营合同,你的使用权可以持续5年、10年、15年或者更长时间。但再长也有个期限,所以不管你们的合作是否愉快,迟早你将不得不结束这种特许经营关系。
在经营期结束时,可能有的几种选择:转让、回购、关闭或者退出。这些都是您决心退出特许经营时所面临的选择;相反,如果您对这些年来的经济收益以及与特许人的合作还算满意,那当然可以选择一条“将特许经营进行到底”的路子——与特许人续签合约。
如果您有意续约,请查看原来的经营合同,许多特许人规定续约应在原合同期满之前的一段时间(例如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当然事情并不完全由你说了算,即使你已整装待发,经销商仍然可以拒绝续约。有的经营项目只是短期的,不允许续约。那是你在最初形成授权关系时与经销商之间的约定。那些的确允许续约的特许人可以把你取消。颇具代表性的情况是,客观存在一些可以原谅的原因。他们可能不欢迎你回到那个群体,因为你拖欠税款,在合同期内违反了合同,或者不答应改建、培训或其他续约条件。特许人一般都更愿意和体系内优秀的受许人续约——如果你的续约申请因为在以前的合作中一些基本的要求没做到而遭到特许人的拒绝,那恐怕就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1.争取优惠条件
同第一次签约一样,续约后受许人将获得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使用特许人商标和运作模式的权利。许多特许人都在续签合同的时候,给予原来的受许人一定的优恵。许多续约合同期限和原合同相同,有的则会有所缩短,还有的特许人向续约者提供不受限的“永久性合同”,有的则只许延展一期。
续约费用也是有统一规定的。有的特许人不收续约费,有的特许人要么收取几百到几千不等的固定数额。
对于特许人来说,鼓励受许人续约是有意义的。选定新的经销商并对他们进行培训,这些工作的完成是花费很高的,并且时间长了还会损害这种品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